一、曼联99年3冠王时的阵容

后卫(从右到左):加里-内维尔、西尔维斯特、斯塔姆、埃尔文

前卫(从右到左):贝克汉姆、斯科尔斯、基恩、吉格斯

球队:澳大利亚队/曼彻斯特联队

国籍:英格兰出生地:巴里(Bury)

***比赛: 409生日:1975-02-18***进球: 4

在为曼彻斯特和巴里的足球队踢球后,加里·内维尔于1991年7月以学员身份加入曼联队,并在18个月后,即1993年1月正式成为职业球员。

他是1992和1993两届成功的青年队的主要成员之一,这两支队伍为成年队伍输送了不少人才。他**次代表曼联成年队出场是在1992年9月联盟杯(UEFA Cup)对莫斯科鱼雷队(Torpedo Moscow)的比赛中。

1994/95赛季,加里·内维尔经常出现在曼联的**阵容中,代替受伤的保罗·帕克尔(Paul Parker)镇守后防线。这个赛季他还参加了1995足总杯决赛,但*终曼联不敌对手,无缘冠军奖杯。这对于曼联来说无疑是个双重打击,因为他们在赛季的*后一天以一分之差与联赛冠军失之交臂。

但是,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内维尔又一次随队夺得联赛冠军,并在1996足总杯决赛中替补出场,战胜了利物浦队(Liverpool)。当他入选英格兰96欧锦赛阵容后,他感到异常高兴。除了因停赛缺席半决赛外,他参加了每一场比赛。1997年,内维尔又一次赢得联赛冠军奖牌。

1998年夏天,内维尔入选了霍德尔(Glenn Hoddle)率领的英格兰**队,参加了他们在世界杯4场比赛中的3场。

内维尔踢满了98/99赛季,在赢得三冠王的路上54次出场,他甚至在对埃弗顿队(Everton)的比赛中攻入一球。

因腹股沟受伤,内维尔在理疗室中开始了他的1999/2000赛季。在主场对纽卡斯尔(Newcastle)的比赛中,他伤愈复出,但又一次受伤使他直到11月初才重新登场。

此后直到4月底,内维尔只错过了3场比赛,并且使他在曼联的出场数达到250场。这一年曼联在戴尔体育场(The Dell)赢得的联赛冠军是内维尔获得的第四个联赛冠军。

2000年欧锦赛,内维尔再次入选英格兰**队,参加了所有三场比赛。回到曼联后,他又赢得了第五个联赛桂冠。1月份对阿斯顿维拉队(Aston Villa)比赛中攻入一球后,他在曼联的9个赛季中总共进球达到3个!

2000/2001赛季中由于斯塔姆(Jaap Stam)的缺阵,内维尔经常要填补中后卫的空缺,他与队友韦斯·布朗(Wes Brown)的配合稳定,斯塔姆要重新归队难免会有些困难。伤病和停赛使得内维尔在该赛季无法参加*后4场比赛,还差一场就可以达到为曼联出场300场。

2001年5月18日,内维尔与曼联续签了6年合同,这将使他为***效力到2007年7月底。

全能后卫西尔韦斯特,能担任后防任何位置。于1999年9月从国际米兰来投,后上助攻技术尤其悦目,是球队及**重要一员。2006年他与曼联续约,将令他留效至2009年

曾效力***:AC米兰埃因霍温威廉二世曼联拉齐奥

成名于英超曼联***,01/02赛季转会至意甲拉齐奥,迅速在队中得到了主力位置,是拉齐奥本赛季既表现*出色的球员之一。本赛季结束后,斯塔姆加盟了联赛冠军AC米兰队。同时他还是荷兰**队的后防核心。

斯塔姆的技术特点是身材高大强壮,头球能力出色,抢断凶狠,是一位不可逾越的后卫。

丹尼斯·埃尔文于1965年10月31日出生在爱尔兰的海港城市科克,在16岁时就加入利兹联队,开始他的职业球员生涯,不过,与后来加盟曼联的国王坎通纳一样,并没受到当时球队的重用,于86年转投奥德汉姆。他在奥德汉姆良好而稳定的表现打动了SAF的心。90年足总杯的半决赛中,他们的对手是曼联队,在那场比赛中,埃尔文的出色表现坚持了SAF买他的决心。赛季结束后,SAF以625,000英镑的价格买下了埃尔文。埃尔文说,“当我听到曼联对我有兴趣的时候,我就不想再和任何球队谈了。”由此,他撑起了老特拉福德左路的天空,在左边,和吉格斯共同进退使得埃尔文成为***历史上赢得奖牌*多的球员。

全名:戴维.罗伯特.约瑟.贝克汉姆(中场)

妻子:维多利亚.亚当斯.贝克汉姆

首次代表曼联参加联赛: 1995年4月2日对利兹联

首次代表英格兰**队参加比赛: 1996年9月1日对摩尔多瓦(3比0)

世界***的前卫队员之一。但由于他在上届世界杯上与阿根廷队的比赛中的一次不怎么光彩的小动作而被罚下场后一度成为英格兰失利的罪臣。另外,他与辣妹的婚姻也始终使他成为英格兰足坛和文艺圈内的焦点,也是争议*大的人物。但他的技术却是无人能够匹敌的。尤其是他右的脚的弧线传球和任意球技艺更使他成为英格兰队中场的当然核心。

主要荣誉: 1996年联赛冠军、足总杯冠军 1997联赛冠军 1999年联赛冠军、足总杯冠军、欧洲冠军杯冠军 2000年联赛冠军

拥有坐架:福特Escort,Ranger Rover,Bentliey,美洲豹XK8,保时捷911Turbo,法拉利F550 Maranello

在某年情人节,他竟收到2,000多封女球迷的示爱信

贝克汉姆如何形容自己:有礼、沉默、外向、购物狂

1988年,在英格兰前**球星查尔顿主办的足球学校中脱颖而出,被评为该校*有发展前途的**。

1991年7月8日加入曼联青年队开始训练。

1995年4月2日,首次代表曼彻斯特联队上场参赛,对手是利兹联队。

1999年5月16日,与队友合作,使曼联队获得98—99赛季英格兰**联赛冠军。

1999年5月23日,与队友合作,使曼联队获得99年英格兰足总杯冠军。

1999年5月26日,做为中场主将,用自己的出色表现帮助曼联队在巴塞罗那战胜了劲旅拜仁慕尼黑队,获得1999年欧洲***冠军杯赛冠军。

1999年11月30日,与队友一起使曼联队获得了丰田杯比赛的冠军。

1999年12月,入选了99年欧洲全明星阵容。技术特点:射门力量大,传球脚法准确,擅长发角球和任意球,进攻和防守技术俱佳。贝克汉姆在世界杯后迅速成长为曼联队的中场主力,他在大禁区线右路斜传成为曼联队得分的主要手段。

1999年7月,与原辣妹演唱组成员维多莉亚·亚当斯结婚。

左路**吉格斯,以火热的高速及锋锐的走动震慑一众对手,在**队间中亦会移入较中间的位置。他在其上阵首仗即有出众的表现,在曼城手上取得奠胜的一球,自此便一直闪耀球队。在英超已效力逾十年的他,在现今球坛已没有多少球员比他用球更出色。为英超十年*佳阵容的其中一员。

出类拔萃的攻击中场斯科尔斯,以能在关键时刻射入金球而**。

他本以前锋姿态出道,但*后发展却成为一全能中场,无论拦截及球赛洞察力俱表现出色。**的传球技术及入球率,被认定为英超*佳的中场之一。

他于2002/03赛季有历来*佳的表现,包括连续六仗进球,在纽卡斯尔联一仗更大演帽子戏法。其后两季均能各取得9球,不过在2005/06赛季因眼疾缺席大部分赛事。他也被选为英超十年*佳阵容的其中一员。

他是爱尔兰**队和曼联队的队长,一位**的防守型中场,当之无愧的场上核心。

基恩生于1971年10月8日,他在科克的考勒拉姆伯勒队开始职业生涯,1990年加盟诺丁汉森林队。在老帅克劳夫调教下,基恩成为英格兰联赛***中场之一。1993年,他以当时创纪录的375万英镑加盟曼联,逐渐成为曼联中场灵魂,2000年当选英格兰足球先生。

基恩首次代表爱尔兰队参加国际比赛是1991年5月22日对智利一战,从此他就逐渐成为爱尔兰队的核心。在本届预选赛中,虽然因伤缺阵了多场比赛,但他还是以4粒入球成为爱尔兰队的*佳射手,从而帮助爱尔兰队自1990年以来首次晋级世界杯决赛圈。

基恩球风硬朗脾气暴躁,是球场上典型的“坏孩子”,经常会因为“出格”而被出示红牌

安迪.科尔,1971年10月15日出生在英格兰诺丁汉,此前曾在阿森纳队、福尔汉姆队、布里斯托尔队以及纽卡斯尔联队,1994年转会加盟曼联队,1993-94赛季荣誉英格兰**联赛*佳射手称号,1996、1997、1999以及2000赛季获得英格兰联赛冠军;1996、1999年获得英格兰足总杯冠军;1999年获得欧洲冠军杯冠军以及丰田杯冠军。

所属球队: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千里达及多巴哥)

约克无疑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队的灵魂,他是一个天生的终结者,他职业生涯*辉煌的时期毫无疑问是在英超红魔曼联,他与安迪-科尔组成的“黑风双煞”令对手闻风丧胆,他们是英超历史上*有威慑力的锋线组合之一。他在96-97赛季从维拉转会至曼联,在曼联度过自己的黄金时期后,他开始逐渐走下坡路,现在沦落在澳超。但无论如何,他仍是特立尼达的骄傲,虽然他曾一度离开了**队,但在预选赛的关键时刻,他又重新为国效力,并且帮助祖国历史上**次打进了世界杯。2006年德国,约克依然是球队灵魂。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队中并没有响当当的球星,老将约克的辉煌也只能从历史中来追忆,但这并不代表球队没有足够的战斗力。本哈克入主后启用了约克和希斯洛普等大量有着丰富比赛经验的老将,搭配以效力与英格兰低级别联赛和美国职业大联盟的中生代和年轻球员,加上本哈克给球带来的**的战术历年,球队的战术素养和整体配合方面达到了一个较高的程度,这样让一批看起来相对平庸的球员显得更有战斗力,欧洲化的战术和纪律加上美洲球员的灵巧细腻,该队并不能被小看。

1941年11月31日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

1957年,身为一家工具制造厂学徒的弗格森作为业余球员加盟了苏格兰皇后公园球队,开始了边做工边踢球的生活,当时他仅有16岁;

1960年:加盟苏格兰圣约翰斯顿队,当时与球队签订的仍是业余球员合同;

1964年:退出了工具制造业,加盟苏格兰登弗莱内队并签订职业球员合同,开始了个人的职业球员生涯;

1967年:因表现出色被格拉斯哥流浪者队买进,身价是1万5千英镑;

1974年:9月被苏格兰东斯蒂尔林格队任命为教练,正式开始执教生涯;三个月后去了圣米伦队;

1978年:被圣米伦队解雇,随后被**的阿伯丁队任命为主帅;

1980年:获得了个人执教生涯的**项荣誉,夺得了苏格兰联赛冠军;

1982年:率阿伯丁队4比1击败流浪者,夺得苏格兰杯冠军;

1983年:再度击败流浪者夺得苏格兰杯,同年2比1击败皇家马德里夺得欧洲优胜者杯冠军;

1984年:率阿伯丁夺得苏格兰联赛杯赛双料冠军;

1985年:出任苏格兰代表队代理主教练,指挥世界杯预算赛苏格兰同威尔士的比赛;

1986年:辞去阿伯丁队主帅,接替阿特金森出任英格兰曼联队主帅;

1990年:率曼联击败水晶宫夺得足总杯冠军,获得执教曼联的**项冠军头衔;

1991年:率队2比1击败巴塞罗那获得欧洲优胜者杯冠军;

1992年:夺得联赛杯和欧洲**杯双料冠军,但在联赛争夺中败给利兹联队;

1993年:弗格森结束了曼联26年的等待,以10分优势击败阿斯顿维拉队夺得了个人执教生涯中**个英超冠军;

1994年:率曼联队夺得国内双料冠军,足总杯决赛更是4比0大胜切尔西;

1995年:获得双料亚军,联赛与足总杯分别屈居布莱克本和埃弗顿之后;

1996年:率曼联在联赛中逆转了基冈的纽卡斯尔联队夺冠;足总杯决赛1比0击败利物浦捧杯;

1998年:曼联一无所获,在联赛和足总杯中均被阿森纳抢走了冠军,冠军杯中则被摩纳哥队淘汰;

1999年:登上了个人执教生涯的**峰,夺得英超、足总杯和欧洲冠军杯的三冠王,年底再夺丰田杯冠军;6月11日被英女王授予骑士勋章。

2003年:在一度落后阿森纳8分的情况下率曼联奋起直追,*终提前一轮夺得英超冠军。

二、求欧洲古代人口和政治,爵位制度还有国王

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欧洲史,一般都是从希腊开始的。

早在公元前十几世纪的时候,古希腊地区就开始出现了文明的曙光,一些奴隶制城邦散落期间,古希腊神话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出现的。大约公元前12世纪,希腊各城邦曾联合远征小亚细亚地区(即今土耳其)的特洛伊王国,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参看特洛伊战争的相关文章。对特洛伊的远征虽然取得了胜利,但希腊联军损失也相当大,尤其是他们在回航途中在海上遇到飓风,回到希腊本土的不过十之二三,此后不久就被来自北方的雅立安人征服。

雅立安征服后又经过了几百年,希腊城邦再次出现和兴盛起来,在小亚细亚西部沿海建立了一些殖民地。这时,西亚的波斯帝国逐渐强盛起来,波斯首先征服了小亚细亚地区的希腊殖民地,随后曾三次进攻希腊本土均遭失败,这就是希波战争,后来有个希腊人(忘记名字了,很拗口的)写了《希波战争史》,欧洲语言中“历史”一词就是从这本书名演化而来的。这个时间大约是公元前492年~前449年。

希波战争之后,波斯逐渐衰落,希腊城邦内部为了夺取霸权而开始了另一次战争,即波罗奔尼撒战争。战争的双方是雅典及其支持城邦与斯巴达及其支持城邦:雅典是当时希腊式的**制的典范,斯巴达则是完全由北方征服民掌权的军事城邦。波罗奔尼撒战争的结果是斯巴达获胜。这个时间大约是公元前431年~前406年。

波罗奔尼撒战争耗尽了希腊人的力量,这时北方的马其顿开始强盛起来。马其顿王腓力二世在位的时候征服了整个希腊,其子亚历山大后来整合了希腊的力量开始东征,建立了史上有名的亚历山大帝国。腓力二世*终征服希腊的时间是公元前338年,前337年成立“希腊联盟”,即“科林斯联盟”;亚历山大帝国:前336年~前323年。亚历山大死后,帝国崩溃,大体分裂为三部分,其中欧洲部分即希腊本土地区,曾几易其主,*终为安提柯王朝所**,公元前二世纪中叶为罗马所灭。

公元前753年,罗马城建立于今天罗马城附近的七个山丘上。公元前二世纪初,罗马统一了亚平宁半岛,开始向外扩张,经过三次布匿战争,大败宿敌迦太基,获得了地中海霸权。公元前30年,屋大维击败安东尼,前27年,他建立了元首制,罗马进入帝国时期。罗马帝国继续保持扩张势头,直到公元二世纪末,帝国版图才*终确定:地中海成为他的内湖,东至西亚地区,南到埃及,北到大不列颠岛,西临大西洋。罗马大约强盛了一百多年,公元三世纪,帝国开始出现**危机;四世纪初,帝国重心东移;395年,帝国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分。

罗马帝国分裂时期正是史上**的日尔曼人大迁徙时期。西罗马帝国的**持续了不到一百年,罗马几次被日尔曼人攻破。公元475年,西罗马帝国*后一个皇帝被西哥特人废掉,西罗马帝国灭亡。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尔曼人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了一些小王国,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伊比利亚半岛的西哥特王国,西欧地区的法兰克王国,渡海到达大不列颠岛的盎格鲁-萨克森人建立的几个王国等等。公元七世纪,西亚的阿拉伯帝国兴起,公元711年,阿拉伯**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西班牙,随后开始了对伊比利亚半岛的征服,不愿被阿拉伯人**的基督徒退入到北部山区进行抵抗活动,从此开始了长达七个世纪的收复运动;法兰克王国经历了早期的发展后,在查理在位时达到了全盛,查理死后不久,他的三个孙子在亚琛订立和约,将帝国三分,西部后来发展成为法兰西,东部发展为德意志;不列颠岛南部的英格兰地区在这时处于七王国并立时期,不久走向统一,后来曾经过丹麦人**时期,但不久便光复,盎格鲁-萨克森王朝一直持续到1066年诺曼征服。

**法国(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王朝在987年绝嗣,一些大贵族推举巴黎伯爵(count of Paris)休·卡佩(Hugh Capet,一译雨果·卡佩)做国王,他加强了中央集权,建立了卡佩王朝,卡佩王朝之后是瓦卢瓦王朝和波旁王朝,波旁王朝在大革命时被**,拿破仑被流放后层短暂复辟,1830年再次倒台。

公元962年,德意志(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二世在罗马被加冕为“全罗马人的皇帝”,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即德意志**帝国。神圣罗马帝国长期处于诸侯林立的分裂状态,早期经历萨克森、萨利安、霍亨斯陶芬、韦尔夫几个王朝之后曾有过短暂的混乱时期,后来形成七大选帝侯制度,帝位也*终落在哈布斯堡家族手中,并被长期把持。神圣罗马帝国亡于1804年,被拿破仑废除。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比较重要的诸侯有: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以维也纳为中心,后获得波希米亚、匈牙利等地的**权)和普鲁士(霍亨索伦家族,起家于勃兰登堡边疆侯,1701年称王国,后来完成统一德意志的诸侯)等,具体可查阅相关资料。

勃艮第地区,曾长期**,15世纪时,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战死,勃艮第绝嗣,领**要为哈布斯堡家族所继承,弗朗什-孔泰等地区为法国继承。

波兰,斯拉夫人建立的王国,中世纪早期的中欧强国,后因国内大贵族势力过于强大,王权分散而逐渐衰落,后三次被俄、普、奥所瓜分。

匈牙利,马扎尔人建立的王国,中世纪早期的中欧强国,曾与波兰短暂合并。1526年,路易战死后,匈牙利王冠落入到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罗斯人是斯拉夫人的一支,中世纪早期曾陷入混战中,后来他们从北欧请来了一批维京人作领主,就是罗斯王国。蒙古人西征之后,罗斯地区为蒙古人所控制。后来莫斯科公国逐渐发展起来,16世纪宣布继承东罗马帝国的王冠,即沙皇俄国。俄国曾长期与北方的瑞典和南方的奥斯曼作战,并向东扩张。经过彼得一世的改革,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时候,俄国达到*盛,成为当时世界上*大的**,但农奴制一直严重妨碍着俄国的发展。

东罗马帝国,又称拜占庭帝国,领地虽然有过短暂的扩张,但总体趋势仍然是不断减少的。1453年,被新兴的奥斯曼帝国所灭。

1066年,法国的诺曼第公爵威廉获得了英格兰国王的继承权,但英格兰贵族推举哈良德为王,威廉率军渡海,在战斗中,哈良德中箭身亡,威廉做了英格兰国王,开创了英格兰的诺曼底王朝,此即诺曼征服。诺曼底王朝后,英格兰历经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到多铎王朝,多铎王朝的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嫁,她将王位传给了远亲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称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詹姆斯一世是**个统一了大不列颠的国王,为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一世死后,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即位,后来爆发了英格兰资产阶级革命,光荣革命后,英国历经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到今天的温莎王室。

伊比利亚地区在阿拉伯人**后,北部山区一直有基督徒的抵抗运动,后来这些基督徒整合后建立了卡斯提尔、雷昂、纳瓦拉、阿拉贡等王国,阿拉伯衰落以后,这些基督王国开始扩张,卡斯提尔和阿拉贡合并成为西班牙王国,此前在伊比利亚西南又形成了葡萄牙王国。复国运动胜利后,西班牙和葡萄牙便谋求海外扩张,开始了新航路的开辟,后来殖民美洲,从事奴隶贸易等等。

参考资料:

国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西欧封建主义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论题。许多学者将封建主义的萌芽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晚期的社会结构和日耳曼蛮族原有的军事组织。其中,法兰克人的扈从制度(或称亲兵制度)对封建主义形成的影响尤为巨大。一个领域内的**者为确保其政权的稳固,往往“通过依靠他的可以信赖的军人组成的扈从在他自己和那些完全是作为**客体的下层民众之间架起桥梁”,为此他“从他控制下的土地管区中赐给他们土地作为采邑”;而他的直接封臣又“时常把他们自己的采邑分成小块授予他们的扈从成员”。这种土地的分封,乃是蛮族**者试图把个人关系的框架纳入正在运行的**结构的过程,其*终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个人联盟的**封建社会*初是一种“军事*的社会”。[5](p.249)而随着公元6-8世纪法兰克人**的扩展,这种政治运作机制也逐渐扩及了整个西欧。

但在公元9世纪中叶以前,西欧所存在的还只能算作是一种“准封建”(quasi-feudalism)状态,只有在查理曼帝国崩溃以后,西欧的封建主义才步入其成*时期。[6](p.353)所谓“准封建”状态与成*的封建主义之间*根本的区别在于封建领地是否世袭化。在查理大帝去世前的法兰克王国中,**者给予其封臣领地只是作为该封臣个人对其效忠的一种报酬,封臣对领地的拥有有一定的年限,至多也只是终身,当封臣去世后其领地将由**者收回。[7](p.160)通过这种方式,法兰克国王们避免了政治**的分裂。此外,在8-9世纪法兰克王国兴盛时期,商务贸易和货币仍然通行,**者还能用货币来酬常其臣属,[8](p.82)故封地并非是获取效忠的惟一手段。事实上,查理曼很注意****的完整*,他对分封领地非常谨慎,除了恰巧驻在边境上或蛮族所居地区的伯爵以外,查理曼“从不授给任何伯爵一个以上的郡”,他的理由是:“凭那份进款或那份地产……我就可以使某个臣属效忠,而他也会像随便哪个主教或伯爵一样好,或者还要好些。”[9](p.50)这种政策的实际效果是使贵族的领地保持在较小的规模并与基督教会的教区体系犬牙交错,从而排除了贵族领地*行其是的危险*。

然而,查理曼死后,卡洛林帝国便陷于内战不已,并遭受来自马扎尔人、维金人和阿拉伯人外来**的混乱*面,查理大帝约束大贵族割据倾向的努力付诸东流了。查理曼子孙之间的骨肉相残致使帝国**急剧衰落。查理曼的几个孙子为击败竞争对手,争相拉拢一些有权有势的大贵族,而在战乱频繁、贸易中断的情形下,货币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土地成为君主收买臣属的主要手段。于是,他们抛弃查理曼那套限制贵族领地规模的策略,开始允许同一个人拥有不止一个郡的领地。当一些贵族因领地膨胀而实力大增时,国王们自然而然地又向他们作新的让步,给予他们对其领地的世袭权利。西法兰克王国的秃头查理开此风气之先,877年他颁布诏令,承认由儿子继承父亲领地的做法。在北意大利,由于查理曼长孙罗退尔的软弱,贵族领主的**更加彻底。当奥托一世及其后人征服该地时,罗退尔被迫承认北意大利诸侯世袭制的既成事实。在东法兰克王国境内,领地世袭化要稍晚一些,但在康拉德二世(1024-1039)时期,以1037年**的《米兰敕令》为标志,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贵族领地也世袭化了。《米兰敕令》确立的原则是:任何领主(无论主教、修道院院长、侯爵、伯爵或其他任何领主)都不得被剥夺其领地,除非是按我们祖先的法令由其同级领主集体裁决他犯了罪;附庸在认为受领主或同级领主不公正对待而可能失去领地时,可以向帝国****上诉;领主的领地应由儿子或孙子继承,如无子嗣则可由**兄弟或同父异母的兄弟继承。[10](pp.383-384)

领地世袭化的意义是领主把所属领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王权或政府权力连带地产—起分散给了权贵,再无王权能予回收。大世袭领主在自己的世袭领地上可以*行其是,全权管理领地内的各类事务,排斥王权对领地内部事务的干预。他们可以进一步分封听命于己的附庸,并设置**来解决附庸之间的**。[11](pp.45-50)亨利·哈兰姆总结了封建主义鼎盛时期法兰西的封建主拥有的特权:(1)铸造货币;(2)发动私人战争;(3)除向领主提供财政支援外,免除一切公共捐税;(4)摆脱司法控制;(5)在自己的领地内行使司法**。“这些特权是如此地广泛,与一切主权原则如此地相对,会令我们从严格的意义上把法兰西看作是一个诸多**的联合体。”[7](p.205)

这种中央政府**被排挤出地方政治领域的事态,与欧洲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联系在一起。与9-11世纪西欧普遍的领地世袭化进程同时进行的一个事态是,伴随着内战和私战的绵延及外族的不断**,自由民得不到王权的有效保护,他们被迫依附于当地的强大领主以求在混乱时日得以生存。自由民依附领主的方式是将自己的土地奉献给某个领主,再在封建条件下取回这份土地;更流行的方法是自由民被迫承认自己是某个领主的臣属,从而承认从来就不存在的所谓地产的“授予”;作为领主的附庸,自由民获得了领主的庇护,但同时必须向领主履行提供劳役等义务,他们的人身自由被大大剥夺,沦为了农奴。这个进程在遭维金人***严重的西法兰克王国地区发展*早,逐渐也扩散到意大利和德意志。由于有了大批农奴的依附,封建领主就掌握了更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封建主义从*初的军事*机制扩展为组织经济生产的纽带。[12](p.38)由封建主义组织的经济是一种封闭型的自然经济,西欧各地普遍修筑起来的城堡(注:城堡的兴起在西法兰克地区发生较早,在德意志则较晚,大约到11世纪后期才出现,见J.W.汤普逊:《封建时代的德意志》(James Westfall Thompson:Feudal German),芝加哥,1928年版,第304页。)则是这种经济形态的象征。随着封建主义的成*,西欧的城堡结构也逐步改进,在西法兰克地区,10世纪时的木结构堡垒建筑让位于11世纪以后的石块建筑。城堡强调了这样的事态,“即领主的**是基于拥有土地基础上的地方*现实”;它是力量的象征,虽然有时是用作镇压的武器,但也被当作保护周围村庄的手段。“领主和附庸、仆役和农民在城堡内高大的厅堂中一同按序进餐,这反映出这些人组成了一个由双向*义务约束的、存在于**之内的社团

城堡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层核心,但在**王权与*底层的农奴之间,不止是有一层领主,而是有好几个层次,每个领主都可将自己的领地划成数块封给自己的属下,从而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形的阶梯网络。一个大领主相对于国王或皇帝来说是附庸(vassal),国王和皇帝是他的领主(lord),但相对于这个大领主自己分封的中小贵族来说他就是领主,由他分封的人则是他的附庸;依次类推,直至**一等的普通骑士。各级领主与附庸相互按契约承担责任和义务。在欧洲大陆,通常情况下附庸只对他的直接领主负责,形成了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但英格兰的情形有所不同,1086年,征服者威廉召集全体大小封建主宣誓尽忠王室,各级领主便与英王发生了直接的主臣关系。[14]这是英国封建主义的特点。事实上,欧洲各地区领主与附庸间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及运作方式各有所差,并无统一的规则;神圣罗马帝国的封建制度与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大相径庭,法国与西班牙的情形相去甚远,德意志与意大利的做法也不尽然。这正是西欧封建主义之“非系统*”的一个方面,恰如**史家威尔斯强调的那样:“处在其鼎盛时期的封建主义什么都是,就是没有系统*。它是粗略组织起来的混乱状态。”[15](p.638)

不过西欧的封建制度毕竟还有一些普遍*的规范。总的来说,封建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他们必须相互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领主除给予附庸封地作为其武器、衣食等费用的资源外,还有保护附庸不受任何伤害的责任,而附庸则必须宣誓效忠于领主并向领主履行诸种义务,大致包括应领主之召随领主征战、协助领主处理行政和司法等事务、遇领主有特殊事情(如领主被俘需赎金赎身、领主之儿女婚嫁等)时捐献款项等。[10](pp.367-368)附庸必须遵守封建契约中规定的各种应尽义务,否则就是犯“大罪”(Felony),有可能失去采邑;而如果他能履行义务,其采邑即可父子相传,领主不得无故籍没。同样,如果领主不能尽到保护附庸的责任,或对附庸不公平,附庸就可宣布解除对领主效忠的誓言。12世纪后期开始有一些法学家阐述封建主从关系,这些受罗马法影响的采邑法法学家们非常注重“领主对领地的权利”(dominium directum)和“附庸的权利”(dominium utile)之间的区别,[2](p.220)他们对两者的权利给予了同等的重视,认为“封建依附关系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而不只是约束附庸的契约”。[16](pp.98-99)阿拉贡王国贵族向国王效忠的传统誓言是*好的佐证:“与您一样**的我们,向并不比我们更**的您起誓,承认您为我们的国王和**领主,只要您遵从我们的地位和法律;如果您不如此,上述誓言即无效。”[17](p.54)

世袭化的封建领主们珍视他们的权利,坚持这些权利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项维护荣誉的神圣事业;与这项事业相比,对上级领主的忠诚——在**层次上即是对王权(也即**权力)的服从——似乎只能处于次要的地位。1022年布卢瓦公爵厄德致其领主法国国王罗伯特的一封信清楚地表明了封建主的心态。布卢瓦公爵在得知国王将通过一次**审判来剥夺他的采邑时,拒绝出席受审而代以致信国王以示**。他在信中称:“……任何人都会认为我配得上继承〔财产〕。至于我从你那里领得的采邑,很明显它不是你以国王身份而拥有的,而是我感谢你的恩宠通过从我的祖先那里继承而得到的……真的,我为什么不能去捍卫我的自尊?我要求上帝证明我自己的灵魂,我宁可死得光荣而不愿生活没有自尊。”[4](pp.36-37)

基于这种信念,中世纪领主与领主之间、领主与附庸之间发生争执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一些争执能通过同级领主的集体裁决或上级领主**的仲裁得到解决,但还有一些争执靠裁决无法解决,便只能诉诸武力,由此引发的贵族之间的私战十分普遍。13世纪中叶法国国王再三颁布禁止王室直属领地内附庸间相互私斗的诏令可证明这类私斗的普遍*。另一个证明贵族私战普遍*的佐证是基督教会约束私战的努力:9世纪末法兰西地区几次宗教会议(989、990、994年)规定了一种称作“上帝的和平(Peace of God)”的惯例,号召封建主和封建武士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劫掠教会财产和老弱病残人等。此惯例在11世纪中叶时在欧洲其他地方得到推广,名目变成了“上帝的休战(Truce of God)”,封建武士被要求去支持教会,每周从星期三日落至星期一日出期间停止一切争战。[10](pp.412-417)但从相反方面去理解的话,“上帝的休战”意味着封建武士还能在一周的其他三天中用武力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

封建主们与国王及皇帝之间的争执,也应包括在私斗范畴内,因为在封建主们看来,君主并非**权力拥有者,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是附庸,即上帝的附庸。封建权利的维护者、《保卫权利反对暴君》一书的作者宣称:“上帝授予国王到其王国,与附庸被其领主授予采邑的方式几乎完全相同。我们必须得出结论:国王是上帝的附庸,他们如果犯了大罪,也必然要被剥夺他们从领主那里得到的权益……既然上帝占据着**领主的位置而国王是附庸,谁敢否认我们必须服从上帝这个领主而非身为附庸的国王呢?”[16](p.99)那么由谁来行使这种对君主的剥夺?自然是那些自认为代行上帝旨意的封建主,他们往往以上帝之名义集体反抗君主。如在13世纪初反抗国王约翰的英国贵族武装的首领便自称是“上帝和神圣教会之军的统帅”,[18](p.67)这场争斗以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告终,英国贵族成功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也保护了自己的许多权利。

在德意志地区,封建诸侯对抗其领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意向更加坚决。德意志的封建割据势力源于日耳曼部落军事首领制,查理曼曾对古老的诸日耳曼公爵权势进行大力抑制,但始终未能将其彻底根除。在查理曼死后,东法兰克王国境内诸侯割据*面逐渐又恢复起来。从奥托一世起,神圣罗马帝国不乏有雄才大略、武功赫赫的皇帝,但在德意志内部,他们始终只能是几个大诸侯中的**人而已,故日耳曼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王冠相继在萨克森家族(919-1024)、法兰克尼亚家族(1024-1125)、萨克森家族(1125-1138)、斯瓦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1138-1254)间轮换传递。日耳曼人几大公国的首领可以承认国王和皇帝的职位,也**向皇帝宣誓效忠,但他们决不愿承认他们从国王处获得他们的公国,或者说从国王处得到他们的领地,他们声称他们的领地是“太阳采邑”(Sonnenlehen),即取自太阳的领地,以此来强调他们的完全自由。[19](pp.293-294)一旦时机来临,德意志诸侯总是毫不犹豫地反抗皇帝**,坚持自己**的权利。

封建主义政治机制便是这样建立在各级领主与附庸个人之间很不稳固的行为规范基础之上。这套规范,本质上是属于私法范畴内的东西,它们不能与现代**的那种公共法律混为一谈,现代意义上的公法在中世纪的欧洲几乎完全不存在。故有学者称“在封建**里,私法取代了公法的地位”。对此威尔斯作了这样的补充:“更确切地说是公法沦丧并消失了,而私法则来填补了这个真空;公共责任变成了私下的义务。”[15](p.640)

由于领主—附庸间阶梯型网络的破毁,封建**的界限也是杂乱无章,一个君主所**的东西,不是对某个确定的地域的**,而是他手中所掌握的“权利”之延伸。在所谓的封建“权利”中,由联姻所致的王朝继承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中世纪乃至近代早期的欧洲,王朝继承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通过王朝世袭体系安排的个人继承是**生存的自然伙伴,王室成员之间的联姻可以导致**像财产一样合并或甚至瓜分。因此,“外交家们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嫁妆事宜上,嫁妆事宜乃是有关遗产继承或潜在遗产继承的一种国际**”。[21](p.94)这种情形,在法国加佩王朝(987-1328)时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路易六世(1081-1137)安排其子路易七世(1137-1180)与阿基坦(Aquitaine)家族的女继承人爱丽娜结婚,有望使普图瓦(Poitou)、桑顿日(Saintonge)和圭亚那(Guienne)等大片领地并入王室直属领,使法国王室领的规模扩大整整一倍。但1152年爱丽娜与路易七世的离婚却一下子使这个成果消失殆尽,而随后爱丽娜与安茹伯爵亨利(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再婚更使法王的这个附庸的领地扩大到可怕的规模。[22](p.107)

基于**变化的联姻继承体系和不确定的私人契约关系,封建**(如果姑且把这些君主的领地称作“**”的话)的疆域显得*其模糊。例如,亨利二世(1154-1189)**着英格兰,同时又是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图棱伯爵和曼恩伯爵,他的权限“从北冰洋一直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英格兰只是他的行省之一。但是,他作为诺曼底等领地的领主,又应是法国国王的附庸,因此他得去巴黎拜见法王以示忠诚。[23](pp.184,187)而此时的法国国王名义上是亨利二世的领主,对亨利二世的英格兰王国并无**权,就连对诺曼底等地,他实际上也无法行使有效管辖。法国国王腓力普二世在决意控制诺曼底之前,先得在1202年以领主身份剥夺英王约翰在法国的采邑,随后再派兵攻占诺曼底公国。[24](p.7)而当1213年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废黜约翰并邀腓力普二世出任英国国王时,法国国王甚至可能把英格兰归入他的个人**。[25](p.32)确定法国国王的**区域是一件为难之事,虽然法兰西王国理应含括大致相当于原西法兰克王国的疆域,但当时人却往往只把巴黎周围的那一小块王室直属领地视为法国。迟至13世纪末,当法国国王的权力已大大扩展之时,法国南部一些地方如土伦等地的**还习惯于说“派信使到法兰西去”,他的意思是派人去巴黎。[26](p.388)同样,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名义上是德意志、北意大利众多诸侯的领主,但他对这些地区的**却*为软弱。可他作为西西里国王,却能在这个基督教国度的外围地区行使着*其严酷的**,剥夺了贵族、教士和城市的诸多权利。此外,他又在1229年加冕为耶路撒冷国王,使自己的权力伸展到地中海东岸地区。[27](p.466)

这些缺乏稳定疆域范围的西欧封建**的君主不仅对内无法实行统一的管理,对外也不能以主权者的身份进行平等的交往。一个典型的事例是,1329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访问法国,在亚眠受到法国国王腓力普五世的热情接待,但爱德华三世对是否应向法国国王表示臣服(按惯例是采用交握双手置于领主两手之间的仪式)迟疑不决,他的谋士建议他等回英国查阅有关古代契约后再决定对待法国国王的礼仪。在查阅了旧有契约后,爱德华三世致书腓力普五世称:“吾等已查悉〔英王对待法王的〕礼仪若何,故谨致此函告知,吾等在亚眠尊奉法国国王之礼仪应是臣属朝见领主之礼。[10](p.366)此**表明,英法两国的关系主要取决于两国君主的祖先之间订立的契约规范,而不是由**间的平等法规来决定。九年之后,爱德华三世为对抗腓力普五世,积*地追求同神圣罗马帝国结盟,他与德意志皇帝结盟的方式是向皇帝巴伐利亚的路易斯效忠,自愿作皇帝的附庸,皇帝则封爱德华三世为皇帝在德意志西部的代理,随后爱德华便召集西德意志诸侯,要求他们出兵为他进攻法国国王。[28](p.22)可见,中世纪西欧**之间的联盟也是建立在个人契约的基础上的,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质完全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在层次上有所差别而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顿·海斯声称在中世纪欧洲没有“国际关系”

参考资料:

三、为什么古代的欧洲一个国王同时执政多个**

欧洲的封建制度与中国不同,中国自古是皇帝*揽大权,**都是属于皇帝个人的,贵族也好,封君也好,事实上只是皇帝的臣子,皇帝可以随时剥夺你的权利.欧洲的分封制度是一旦分封就属于封君个人及其家庭所有.另外,欧洲中古时有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说法,即封臣只对直接分封的国君或贵族效忠,这样,事实上,封君在自己的领地内就是**君主,封君与封君之间也有外交关系.他们相互通婚,联合以对付其他封君及国王或皇帝的吞并企图,这种关系上升到国王与国王之间也同样适用.这种相互通婚的结果就是欧洲的王室都是亲戚,如果一国的君主死后无嗣,那做为亲戚的其他**君主就有继承权,如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胡安娜)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这样他同时继承了其父母,外祖父母的君位,成为西班牙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勃艮第公爵及西西里王国国王,但同时这些**又都是相互**的,只是因为有共同的君主而联合起来,这种**间的组织形式被称为君合国.但这种形式一般都不长久.随着**利益的冲突及君主继承权的变更,这些**又会分为单*的**.现在英国的伊利莎白女王就同时是世界上几十个**的元首,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样的"大国",但这是由于殖民关系引起的,不是君位继承关系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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